行业重点班培训
按照市行业主管部门与市人社局联合发文要求,经区行业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区就业部门备案同意,通过遴选出的承训机构开展“行业重点班”培训。培训后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按文件规定补贴标准给与承训机构补贴。 

补贴对象:
开展“行业重点班”培训的承训机构。 

补贴标准:
按照市行业主管部门与市人社局联合发文规定执行。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为本行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围绕重点或关键职业技能进行培训。 

培训方式:
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遴选的承训机构实施。 

申报资料:
一、备案申报材料:
1.开班备案表
2.培训课程安排
3.培训学员花名册
二、补贴申报材料:
1.培训补贴申请表
2.培训项目验收情况表
3.培训佐证资料(培训方案、授课记录、培训照片、学员签到册,以及第三方出具的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复印件等) 

申报程序: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行业需求,遴选培训职业(工种),经与市人社局联合发文,启动“行业重点班”培训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应按要求遴选承训机构→承训机构训前向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审核通过,送区就业部门备案并录入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承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考核合格并经行业主管部门项目验收合格的,向区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区行业管理部门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送区就业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核拨至申报单位提供的银行基本账户。